学院资讯 | 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想必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
既充满了期待
又有许多的疑惑
不用担心
我们一起慢慢解惑
关于助学贷款
你们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1
简介
生源地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由学生本人及其合法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申请办理,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学生和家长( 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贷款期限
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含五年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若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五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2
贷款条件
学生需要满足的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⑥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所需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户籍在当地的自然人;
②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其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③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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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贷及续贷流程
首次申贷过程
①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并进行: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导出《申请表》并签字;
学生在线系统网址:
https://sls.cdb.com.cn
②申贷人和共同贷款人携带申贷材料,一同前往高考前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③申贷人持县级资助中心提供的《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首次申贷材料
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④未通过预申请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⑤部分省份需要携带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请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需要满足的条件
①续贷人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并进行:录入申请信息—填写续贷声明—导出《申请表》并签字;
②申贷人和共同贷款人携带续贷材料,一同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③续贷人回到高校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录入电子回执。
指示图例
续贷材料
①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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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方式
①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制定支付宝账户内充值还款;
②电脑登录支付宝网页,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③手机登录支付宝,使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生活号或小程序上“在线还款”功能还款;
④手机登录云闪付,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上还款;
⑤前往就近县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POS机刷借记卡或“扫码还款”。
小贴士:
①正常还款日为每年12月20日,提前还款不收取额外费用,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
②需要办理就学信息、身份信息等关键信息变更的同学请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③续贷学生均不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④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如联系电话、地址等即时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⑤如何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sls.cdb.com.cn 如果系统提示该学生已经存在无法注册如何处理?同一名学生只能注册一次,可以使用学生身份证号直接登录系统;
⑥如何导出《申请表》《认定表》?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点击首页左侧"贷款申请",系统打开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并进行贷款申请。在贷款申请概要信息页面中选择一条需要导出的贷款申请信息,点击"导出贷款申请表"按钮,系统显示下载信息页面,可以打开或者保存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根据系统提示导出并填写《认定表》;
注意事项:请借款学生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信息,以便办理续贷和还款。
⑦如何使用助学贷款资金中超过年度学费、住宿费的部分?您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在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后,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资金先按照高校回执录入金额划到高校,如有剩余资金则留存在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中,您可以将您的助学贷款账户与您名下的 I 类银行卡绑定。绑定后,您可以将贷款金额超过年度学费和住宿费部分提取到该银行卡。具体绑定方法请联系您的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相关代理结算机构的联系方式可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热线 95593 获取。相关开立、绑定、关联和提取操作,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如果您在申请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8:30至17:30),或拨打本省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电话,具体如下:
5
贷款与学费缴纳
不使用贷款全额缴纳学费
学校将在助学贷款发放(预计11月底)后发回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账户。
使用贷款缴纳学费
新生需要入学时走绿色通道,在绿色通道申请书上标注使用贷款缴纳学费的数目,学校将会在助学贷款发放后扣除部分助学贷款以补足学费,扣除需缴纳学费部分的助学贷款剩余部分将发放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账户。
看完这些详细的解读
相信各位小萌新们
对助学贷款
都有不少的了解啦
符合条件的小萌新们
记得按照流程及时申请哦~
编辑 / 邱天行
初审 / 黄淑怡
复审 / 许毓娜
终审 / 蓝光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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